查看完整版本: 购车者将成“冤大头”

寅翼 2008-8-30 17:54

购车者将成“冤大头”

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。具体包括: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,排气量在3.0升以上至4.0升(含4.0升)的乘用车,税率由15%上调至25%,排气量在4.0升以上的乘用车,税率由20%上调至40%;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,排气量在1.0升(含1.0升)以下的乘用车,税率由3%下调至1%。消费税上调将由厂商、总经销商和消费者三方共同来分担,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消化。面对如此政策,消费者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,毕竟花钱买车的消费者

寅翼 2008-8-30 17:55

我就奇怪了,干嘛不弄个0.1以下排量开始减啊。NND,又得多掏几十万了

寅翼 2008-9-1 16:32

没人关注?:Q

八零 2008-9-1 17:10

:)

176 2008-9-2 10:55

:@ :@ :@ :@

博采001 2008-9-6 15:09

还是自行车啥税都嘣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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